10月28日,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《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發(fā)展若干政策的通知(送審稿)》,提出將獎勵新能源汽車生產,加大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,對新建加氫站給予50萬元至300萬元補貼,新能源車市政停車位停車1小時以內免費等。
這是繼上月頒發(fā)全球首批無人駕駛商用牌照之后,武漢市加快建設國家新能源與智能網聯(lián)汽車基地,建設萬億級世界先進制造業(yè)產業(yè)集群,推出的又一重大舉措。
當前,以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汽車和氫能源汽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,呈蓬勃發(fā)展之勢,目前,武漢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6.6萬輛、充電樁達6.1萬個。但充電設施、加氫站等基礎設施不健全等制約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壯大因素凸顯。
《通知(送審稿)》分四個方面,共11條,提出,比照和吸收了國內部分城市做法,從現(xiàn)在至2022年底前,將對新能源汽車生產增量實行“一企一策”獎勵;對本地產新能源汽車用于出租車的車輛,按照6萬元/輛獎勵生產企業(yè);通過政府集中采購的新增和更新公務用車,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將提升至60%;新增及更新公交車(應急車輛除外)、出租車、通勤車、郵政快遞車、輕型物流配送車、網約車、駕培駕考車(自動擋)及8噸內園林作業(yè)車、環(huán)衛(wèi)垃圾收集車、高壓清洗車,將100%使用新能源汽車。
在優(yōu)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用環(huán)境方面,對從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車,將允許在武漢市三環(huán)線內通行;對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及市政道路停車位,新能源車1小時內停車將免費,超過1小時停車費減半征收,每日21時至次日7時,免收停車費。對新建日加氫能力500公斤以下的固定式加氫站,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建設補貼,新建日加氫能力500公斤(含)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,一次性給予300萬元建設補貼,新建日加氫能力200公斤(含)以上的撬裝式加氫站,一次性給予50萬元建設補貼,同時,加氫站運營期間,按10元/公斤標準給予運營企業(yè)補貼,年補貼最高達200萬元等。